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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档案法》及《档案法实施办法》之规定,结合藁城市档案局实际,特制定本突发情况应急预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:
二、档案局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的目标是:
(一)在应急的情况下,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馆藏档案、资料的威胁。
(二)保护未受损的档案、资料。
(三)抢救已受损的档案、资料。
三、突发情况的重点:
(一) 重点监视区:一楼档案库、现行文件库和查阅室、档案整理室。
(二) 档案资料抢救顺序:1、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;2、民国档案;3、各局委办档案;4、名人档案;5、声像档案;6、图书资料。
四、准备工作:
(一) 建立突发情况联络系统:
(二)完善突发情况的日常训练工作:
(三)办公室要完善突发情况器材配置,保障后勤供给。消防器具应每年检查(更换)一次,并与相关处室配合,保证消防通道畅通。
(四)所有库房均应配备钥匙两套,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,一套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以备急用。
(五)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,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,树立预防重于的思想。
五、对突发情况采取的行动:
(一)基本行动
(二) 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:
六、非工作时间责任人及责任: |